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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及支持措施
01. 创新生态优化
● 8月15日,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方案》要求,到2023年底,一批惠企创新政策落地见效,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各类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一批骨干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一大批中小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形成更加公平公正的创新环境。《方案》明确,推动惠企创新政策扎实落地、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的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前瞻布局基础前沿研究、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大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的力度、强化对企业创新的风险投资等金融支持、加快推进科技资源和应用场景向企业开放、加强产学研用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提高企业创新国际化水平等行动内容。
● 7月5日,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力争利用5年时间,有组织推动1000所以上高校支撑服务1万家以上企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共同推动校企深度融合。推动高校与企业强化创新合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激发精准协同创新活力。加快构建高质量高校科技创新体系,推动高校基于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不同层次需求,加强产学研合作,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发挥好评价评估指挥棒作用,把高校科技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以及校企协同创新成果、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作为评价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断优化评价评估体系和办法,激励高校为企业服务。支持高校完善科研评价,培养专业化服务队伍,推动高校科研人员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 7月4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9部门发布《关于支持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明确上海长三院是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的定位,通过若干创新举措赋能机构发展,有利于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促进长三角创新链产业链统筹布局融合发展,增强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策源功能,助推长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措施》提出,上海市财政局会同市科委安排上海长三角产业技术研发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和研发载体的建设运行,资助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培育发展创新人才团队,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提升产业创新服务能力等。支持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引进、培育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对在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及其研发载体工作的人才,积极落实国家及上海市相关人才税收优惠政策。
02. 创业引导扶持
● 7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多途径拓展就业渠道。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进一步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继续实施云南省高校毕业生青年高端职业培训,按照规定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鼓励支持省内外具备有关专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对毕业前2年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培训,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7月30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扩大企业就业规模、拓宽基层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精准开展困难帮扶、优化就业服务、加大线上线下招聘力度、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等15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通知》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宝鸡创办企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可申请最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规定比例贴息。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8月9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40条)》进行介绍解读。《政策》着眼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济留济就业创业,打造强省会人才高地,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优化整合40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将对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济留济就业创业产生积极作用。一是稳岗扩岗。通过实施社会保险“降、返、补”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通过发放一次性奖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鼓励企业创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二是基层就业。通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青年见习计划和发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三是创业扶持。通过落实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发放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助力高校毕业生创业。
03. 人才引进激励
● 7月4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办法》提出,通过“人才+项目”支持模式,支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工程技术研发的青年人才,开展前沿科技攻关、跨学科跨领域交叉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对工程技术人才支持比例不低于20%。新星计划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实行经费负面清单管理、经费使用过程充分放权、建立结果导向评价机制、实施项目负责人承诺制。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入选人员参与或承担本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重点学科建设,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为入选人员搭建交流成长平台,优先推荐入选人员赴境外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担任青联委员等社会职务。鼓励依托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工作,为入选人员搭建成长平台,在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资金扶持、政策指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 7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制定企业和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双向兼职取酬管理试行办法。打破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采取“双聘制”,推动企业高端人才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企业人才自主评审试点,十大新兴产业、主导传统产业领域范围内,每个产业研发投入总额前10名企业,以及研发投入强度前10名企业,可按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最高2%比例自主评审人才,由所在市人民政府按程序直接认定为相关领域高层次产业人才,在岗位补贴、人才公寓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纳入所在市人才管理服务范围。在国家高新区探索柔性引进国外高端人才领衔设立离岸科技企业孵化器。
● 7月29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科技人才发展的决定》。《决定》提出,建立面向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人才培养长期稳定支持制度,制定实施基础研究人才发展专项。建立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复合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推行建立在充分信任基础上的科学家负责制,支持其牵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提供经费稳定、专班服务等特殊保障。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或者流动岗位。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等特殊人才,可以优化程序,按照规定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外籍科技人才在江苏省短期工作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办工作许可手续。支持高等学校编制内引进外籍科技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外籍科技人才按照规定予以入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科技人才贡献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定为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科技人才购买或者租赁商品住房。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16日召开8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袁达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青年群体就业面临较大压力。综合分析,这是总量与结构、周期性与季节性等多重因素交织叠加的结果。今年青年就业总量较大,仅高校毕业生就达到1076万人,比去年增加167万人,创历史新高。
受疫情冲击,一些地方、行业市场主体遇到暂时性困难,吸纳就业能力有所下降,部分企业出现减招缩招现象,加上当前又正值高校毕业生集中离校,客观上加大了求职难度,使得青年失业率阶段性升高。同时,就业结构性矛盾持续显现,部分领域人才供需脱节、人岗匹配度不高等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切实抓好稳经济、稳市场主体、稳岗位扩就业等政策落实的同时,从四个方面精准发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
一是再研究推出一批支持创业就业的务实管用举措。加快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持续提升经济发展对就业的带动力。抓紧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指导地方在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15条普惠性政策清单基础上,因地制宜出台更大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扎实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落实落地,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同时,着力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助力开展大规模职业培训。
二是再加快破解一批制约创业就业的痛点堵点。会同有关方面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支撑体系,千方百计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广泛征集有关地方创业就业方面改革诉求,聚焦关键卡点,部署实施一批破解痛点堵点的改革举措。扎实推进已部署的全面创新改革任务落实,帮助地方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争早出成果。
三是再谋划举办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的重点活动。筹备好双创活动周,聚焦力促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进一步丰富活动周形式、内容、重点活动。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传播创新创业文化、培育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拓展创业就业空间。
四是再宣传推广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的典型经验。加强双创有关政策解读,及时梳理总结、宣传推广各地方促进创业就业的经验做法。发挥双创示范基地联盟等作用,组织召开一系列创业带动就业的经验交流现场会,促进各地互学互鉴,对接创业就业资源。